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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筑梦,双创添翼”——推进技工院校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01 14: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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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提出,“加强创业培训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现创业阶段全覆盖,组织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企业经营发展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

《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提出,“深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强技工院校与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合作,共同组织开展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等多样化服务。……加强创业创新培训师资培养,推动技工院校创业创新培训。鼓励各地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载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推动技能+“双创”工作要求,人社部于近期印发了《关于在技工院校推进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在技工院校推进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马兰花创业培训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技工院校教学活动特点和学生创业需求,探索并形成适用于技工院校的课程教学体系、组织实施体系、师资培养体系,激发学生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业能力,改善学校创业环境。同时,依托技工院校广泛开展社会培训,示范引领创业培训服务模式。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以技能+“双创”为引领、创业培训为抓手、创业大赛为驱动,全面提升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促进学生运用所学技能开展创业实践。

通知提出,技工院校要结合实际有层次、有针对地引进人社部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已有课程,并自主开发适用性课程。利用第二课堂,根据不同学年、不同专业特点和需求,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创业意识培训;面向有创业意愿、参与创业创新大赛及适合创业的学生组织创办企业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

通知强调,技工院校要充分发挥社会培训的载体作用,面向城乡各类群体规范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通过丰富课程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后续服务,探索与适合创业的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逐步发展成为创业培训示范基地。

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通知还提出技工院校应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技工院校可吸收本地创业培训师资参与创业培训教学活动,确保本校至少2名创业培训师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时,应向技工院校给予名额倾斜。技工院校应加强创业培训质量监督与效果评估,完善台账记录,收集分析信息,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技工院校,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此作为推动创业促就业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举措,要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技工院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切实做好社会化创业培训和本校学生创业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